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季苏平)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启动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
此次改革的核心思路可以概括为实现公务机票购买的“双折扣”。其主要做法,就是公务人员在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市场的价格情况,自行选择航空公司的航班,航空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优惠。目前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机票的9.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为全价票价的8.8折和8.5折优惠。这种统一折扣的优惠是通过采购谈判方式确定的,不同年度可能发生变化,有关变动的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及时的发布。
要保证“双折扣”机制的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打破销售渠道的垄断。公务人员既可以选择一家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公布的具有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机构来购票,包括航空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也可以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网站上直接购票。另一方面是提高市场机票的信息透明度。也就是通过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集合各航空公司的官方网站实时的公布的信息,方便公务人员的查询。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有利于促进航空公司及机票代理机构之间的公平竞争,也能够促进公务机票的信息公开,大大地方便了公务人员购票。
此次的改革,实际上是政府购买服务的一个改革试点,主要的目的是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和促进航空公司间的公平竞争,并不是寻求公务机票价格最低。从定价机制看,首先,公务人员要结合工作出行安排合理的选择航班,尽可能地选择低价机票,并非要求购买最低价格的机票。其次,航空公司在市场价基础上给予的统一折扣优惠,指的是各航空公司给普通客票的统一市场公布运价,而不包括航空公司给一些销售机票的机构的特殊运价。当然,公务人员也可以按照特殊的票价来购买这种机票,但是不享受政府采购的一个优惠。
总体上看,改革之后的公务机票的价格会低于社会其他同等舱位的票价,但并不总是社会最低的票价,一些销售机构出于特殊的营销策目的它可能会低于一些航空公司基准票价的,这一部分票是不包括在公务机票的采购范围内的。随着改革的推进,国家会与各航空公司进行协商谈判,逐步调整公务机票定价机制,使改革既有利于节约这种行政成本,又有利于国内航空公司的发展。
(原标题: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公务人员自行订票享“折上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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